燃氣鍋爐廠家淺析液化氣罐內的液化氣辨別
2018-01-17
液化石油氣作為一種優質的液體燃料,廣泛應用于城鄉家庭。液化氣儲罐但由于液化石油氣本身獨特的性質,與二甲醚性能相似。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一些不法分子直接將二甲醚摻入液化氣中并充裝于液化氣瓶中,以牟取暴利。
二甲醚在常溫、常壓下為無色、無味氣體,在相應壓力下為液體,但爆炸極限范圍更大,體積濃度約3%-17%(液化石油氣為1.5%-9.5%)。二甲醚對液化石油氣鋼瓶的橡膠密封圈有溶脹作用,長期充裝摻雜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氣可能導致鋼瓶閥門漏氣,產生安全隱患。
一、質監部門對液化氣儲罐抽樣中發現的問題
1.液化氣站主動與有摻混能力的黑窩點聯系,根據自己的需求購進摻混比例不同的摻混液化氣。不同的客戶要求不同比如7:3、8:2、5:5等不同比例的摻混液化氣,一般都是7:3。由于車體上統一標識液化石油氣,具體裝什么沒人知道,路上也沒人檢查。
2.罐車主動聯系以低于市場價賣給液化氣充裝站。“現在我們公司有兩種液化石油氣,一種是液化氣里摻二甲醚的是4400元/噸,不含運費。另一種是不摻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氣6000元/噸,不含運費。需要的話,一次送幾十噸不成問題。
3.一張發票做兩個文章。一輛載滿30噸的液化氣罐車,可以卸給甲站和乙站。一輛載滿30噸的液化氣罐車,可是發票上印有20噸,原因是其中有10噸二甲醚。這樣就成了30噸的混合氣,直接配送給了兩個液化氣站對甲說:“給乙卸了5噸,還有15噸”。對乙說:“給甲卸了5噸,還剩下15噸”。實際上是將摻混入10噸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氣,利用正規進貨票銷售給液化氣站。
4.有些液化氣站沒有檢測能力,花錢購買的是不摻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氣。而實際上,買到的是摻有二甲醚液化石油氣,這樣的經營者很多。
5.液化氣儲罐自行購進二甲醚進行摻混銷售。
二、液化石油氣摻二甲醚觸犯哪些法規
第一種
觸犯《氣瓶安全監察規定》 充裝含有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氣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氣瓶安全監察規程》中氣瓶必須專用和不得改裝使用的規定。國家質檢總局《關于氣瓶充裝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氣中摻入二甲醚或在焊接氣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學添加劑;對摻入二甲醚和焊接氣瓶中加入不明化學添加劑等氣瓶改裝行為的充裝單位要按照《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的規定進行查處。
第二種
觸犯《產品質量法》 在執法實踐中,若液化石油氣中檢出二甲醚等其他成分總量大于3%,則認定該批液化石油氣為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不合格產品,應當按照《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查處。另外,如果涉案液化石油氣C2、C3、C4總量不小于97%,二甲醚等其他成分總量不大于3%,但有證據證明經營者故意在液化石油氣內摻入少量二甲醚,即使摻入量不超過3%,也應當認定為摻雜摻假,應按《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依法處理。
第三種
觸犯《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充裝活動。而液化石油氣充裝站的充裝許可證上明確規定了充裝介質為液化石油氣,如果充裝站充裝銷售含有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氣就超出了充裝許可的范圍,這一行為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 R4001-2006《氣瓶充裝許可規則》第十七條的規定(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在批準的充裝范圍內從事氣瓶充裝工作,不得超范圍充裝),屬于未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充裝活動。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八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充裝活動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充裝資格),應該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第四種 違反了《GB11174-2011》液化石油氣標準 液化石油氣國家標準中明確規定,液化石油氣中除可以添加“加臭劑”不允許人為添加除加臭劑以外的非烴類化合物。
三、消費者如何識別液化氣是否摻混二甲醚 看顏色,液化氣火焰是亮藍色,添加了二甲醚后,由于燃燒率低,火焰呈黃紅色,藍色很少; 聞味道,液化氣本身無味,為防止漏氣,正規公司在液化氣中加入了乙硫醇等添加劑,二甲醚具有比較強的聚氣功能,對極易揮發的乙硫醇等添加劑有聚集作用,聞起來煤氣味道比純液化氣臭味更濃;
看使用,二甲醚的燃燒值低,添加后比以前用得更快,不經燒。液化石油氣摻入二甲醚后熱值會下降。二甲醚的燃燒熱值僅為液化石油氣的60%,如果摻入20%的二甲醚,“混合氣”的熱值將下降7.5%,如果摻入50%的二甲醚,則下降20%,這也是一些液化氣“不經燒”的主要原因。
液化氣摻入二甲醚后會與灶具不匹配。摻入二甲醚后,如果灶具保持不變,燃燒所需的空氣量過剩,會出現打不著火、火苗串動或斷火等現象,有時還會發出“呼呼”的響聲。摻假液化氣燃燒熱值比較低,一瓶正常的液化氣可以燒30天,而摻入二甲醚的液化氣只能燒20天左右。 問價格,一罐12.5kg的氣,只賣70元,如果用量大每公斤還能再便宜0.6元至1元,這種氣到底能不能用?”一個加氣站,賣的氣很便宜,和市場上正規廠家的氣一罐能差20多塊錢?,F在液化石油氣的出廠價是6050元/噸,12.5kg的罐,一噸液化氣剛好裝80罐,這樣算來,每罐液化石油氣的成本價就是75塊多,他們賣價才70元,而且要有利潤,所以使用的液化氣肯定是摻混氣。 在購買液化氣時可以參考液化石油氣的出廠價,這個價格從網上也能很方便的查到,一旦出現售價低于出廠價的便宜瓶裝氣,如果充裝量不變的話,幾乎就可以確定是摻了二甲醚的混合氣,對于這種氣消費者還是不買為好。
以上就是燃氣鍋爐廠家的小編整理的內容了,根據以上內容,大家一定要認準液化石油氣,要不然還是很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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